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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全县卫生事业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目标管理,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卫生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筹办组织全局性会议,负责报刊、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文秘事务、保密、文书档案、来信来访、史志、年鉴及机关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监察股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和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负责卫生科技队伍、午部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报名和评聘以及知识分子管理、科技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继续医学教育的验证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及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股 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卫生(新项目)收费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和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事业费、中医事业费及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会计制度管理与监督、审计;负责医疗系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全县重点医疗设备装备的管理;负责卫生统计和对下属单位基建项目、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计算机和电算化管理;负责世界银行贷款等卫生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为卫生系统引进资金.
(四)业务股 制定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医院工作规范、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职业道德规范;对医疗技术、护理质量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宏观管理和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负责医疗广告的管理;负责输血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和评审;负责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卫生援助的医疗队伍组织和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紧急医疗救护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全县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负贵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业务指导与质量监督;制定全县医疗卫生科研规划、计划,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技术进步;制定全县医学教育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卫生管理干部进修培训计划,负责成人继续教育;管理科技档案和协调、指导医学会、农村卫生协会等工作。拟定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检 ;负责全县地方病防治业务技术指导和宏观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地方病防治经费、物资、药械等分配方案,组织开展地方病防治宣传工作,普及科学防病知识,承办县政府公民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中医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全县中医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部署中医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中医工作经验,协调发展全县中医事业;指导县中医医院的医、教、研和综合医院的中医业务工作;负责对中医医疗质量的监督;审查认可中医人员和中医行业内的中药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定全县中医事业的科研发展规划,负责中医成果的审报及推广应用,指导学术交流;负责中医及中药产品广告的管理,配合药监部门加强对中药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中医统计和信息工作。 (六)卫生法制监督股 负责制定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计划;负责卫生行政诉讼和听证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卫生执法检查并对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卫生许可审查和卫生行政处罚审查并报批;负责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卫生法制建设;负责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发放和队伍管理;负责普法工作,依法对医院、学校、企业及全社会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监测、监督;依法对袋装食品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依法对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和保健机构执业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对儿童用品、生活日用化学品、保健食品以及生产、生活、学习、娱乐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协助政府和组织防疫人员对重大疫情进行防治,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卫生许可证换、发证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换、发证及审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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