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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华兮县长在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局办公室 作者:刘兆勇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11月05日  【字体: 】 

 

在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副书记、县长  任华兮
(2007年10月18日)

  在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全县上下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时刻,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很重要,很及时。前面,王华局长宣读了有关文件,陵江镇、彭店乡分别作了发言,道芬部长宣读了表彰通报,明贵副县长进行了全面安排,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强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从实施两年多的情况看,由于各级各部门认识统一、工作细致、作风务实、措施有力,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总体良好。今年全县共有53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占全县农业人口的85%,共筹集资金2650万元,1—9月,累计为30.5万农民报销医药费1614万元。试点工作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欢迎。同时,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配套的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国家和省市对我县各级各类医护技术骨干分期分批进行了业务技术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条件大为改观,医护人员业务技术水平较大提高,促进了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总体上看,我县的试点工作是成功的,有的方面工作已走在全市的前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基本建立。这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辛苦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我县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仍然存在宣传解释工作不深、农民受益面不大、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和薄弱环节,影响和降低了广大参合群众的满意度。在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上,进一步强调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护农民健康,不仅关系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也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是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还较低,因病致贫情况仍然存在,解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一直是农民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取得新突破的重要内容,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确保实效,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狠抓关键,扎实搞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关于我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明贵副县长已进行了具体部署和精心安排,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巩固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推动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宣传引导,扩大覆盖面。今年我县农民的参合率为85%,明年的目标是力争全县95%以上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入抓好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在,一些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了解不透彻,有的担心这种制度“久不久”,有的担心补助政策“灵不灵”,有的担心具体操作中“公不公”。对这些群众,要有针对性的解释和说服,使其消除疑虑和担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召开会议,出动宣传车,发放传单,办专栏等多种办法,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地进行宣传解释,使农民充分了解参合后看病报销的办法与程序。特别是2007年参合率低的乡镇、村组,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更深入、更扎实的工作,努力提高参合率。
  (二)狠抓资金筹措和管理,提高保障能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和管理是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把资金筹措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迅速抽调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热心服务的干部,深入到村到户,认真细致地做好资金筹集工作。在筹资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一要坚持群众自愿原则。要通过做大量、细致的说服和宣传动员工作,将行政推动与群众自觉自愿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以群众为主体推动这项工作。要按照有关政策,扎实做好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农村弱势群体的参合工作。二要强化资金管理。县合管中心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对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坚持管理、监督两条线,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主监督机制,对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等有关情况,要严格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让农民放心。三要正确处理提高保障能力和扩大社会受益面的关系。县卫生局要组织县合管中心针对过去方案在实施中暴露出来的缺陷和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方案,做到既要防止因放得太松发生透支现象,又要防止因报销标准收得过紧造成资金沉淀过多,影响农民受益。四要方便群众报帐。县合管中心要本着“严格审核、快速高效、简化手续、方便操作”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报帐程序,实行信息联网,推动网上报帐,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理医疗报销手续,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取信于民。
  (三)加强队伍和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要加大农村适用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力度。要引导、鼓励医学类毕业生到农村服务。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对基层卫生院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二要强化乡村医生管理。要严格执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与考核,提高服务能力。三要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卫生部门要抓住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添置必要设备,着力改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条件。
  三、强化领导,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落实到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水平。
  一要加强领导。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门主管、乡镇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定期进行分析研究,找准问题,弄清原因,落实具体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努力巩固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成果。
  二要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原则,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县合管中心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搞好协调服务。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财政部门要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及时划拨合作医疗配套资金。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公开、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食品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质量的监管,规范农村药品采购渠道,保证农民用药有效、安全。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店销售药品价格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民政部门要妥善解决好农村贫困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困难和问题。其它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共同努力,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要搞好督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合管中心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尤其是在资金筹集阶段要实行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同志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事关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抓实干,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深入开展,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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