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县卫生局副局长 侯仕文
(2008年11月2日)
同志们:
近段时期,全国一些地方先后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医疗安全事件,严重损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影响十分恶劣,通过调查,发生这些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领导重视不足,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疗核心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为有效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以此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10月24日和30 日,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分别召开了全省、全市医疗质量与安全紧急会议,安排部署医疗安全百日行动。根据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县卫生局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我县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下面,我就全市医疗质量与安全紧急会议精神作简要传达,并就我县医疗安全百日行动的开展进行安排。
一、全市医疗质量与安全紧急会议精神
全市医疗质量与安全紧急会议于10月30日上午在市中心医院学术会议厅召开,各县区卫生局分管医政工作的副局长、业务股股长,市直属医疗单位业务院长、妇幼保健院院长、医务科长,二甲医院业务院长、医务科长,二乙医院(中医医院)院长、医务科长,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院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康全德主持,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钮富荣通报了近期全国4起医疗安全事件情况,传达了全省医疗质量与安全紧急会议精神,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欧德贵结合市卫生局制定的《广元市医疗安全百日行动方案》,对全市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行政许可科科长罗镔通报了全市依法执业检查情况,康全德副局长就如何抓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一)近期全国几起医疗安全事件通报
1、四川省某县第二人民医院产妇死于手术台事件;2、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产妇苦等六小时失血而死;3、福建省三明市第二医院连续发生3起病人在手术中死亡事件;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生严重医院感染事件。
上述4起医疗安全事件,有2起(福建省三明市第二医院事件、西安交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事件)已经进行了处理,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相关科主任、护士长被撤职。另外,三明市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医政负责人也受到相应行政处分。四川省某县第二人民医院事件和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事件正在处理中,相关人员肯定要受到处分。
卫生部、省卫生厅对这4起医疗安全事件的调查结论认为,这4起医疗安全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医院管理工作松懈,医疗安全意识淡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极度不负责任,严重违背医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凭经验和印象执业。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医疗核心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对医疗技术准入把关不严,医疗技术水平不高,没有很好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同时,卫生局没有很好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关于这4起医疗安全事件的详细情况,县卫生局已印发了通报,请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二)全市医疗安全情况通报
1—10月,全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36例,已鉴定26例,其中一级甲等医疗事故2例(发生在旺苍县中医医院、旺苍县永康医院)。我县一起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发生在县人民医院),医方负主要责任。全市受理医疗纠纷105起,已处理75起,赔偿金额236.6万元(实际发生的医疗纠纷数和赔偿金额远远不止这个数)。
(三)全市依法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依法执业意识不强,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够,认识不到位,依法办院意识淡薄,医院管理者、执行者凭经验管理。
2、执业行为不规范,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资质人员,超范围执业,未经注册、未变更注册而执业,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等现象严重。
3、监督管理不力,审批不规范,重审批、轻监管,日常监管不到位。
4、医疗纠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其原因都与不严格依法执业和不规范执业有关。
(四)市卫生局钮富荣副局长讲话精神
1、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正确把握医院的发展方向,突出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不动摇,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
2、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构筑牢固的医疗安全防范屏障。一是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二是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原因没找准不放过(经验教训没吸取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三是要全面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四是要抓好重点方面和重点环节的管理(重点之事,关键之时,多事之地,关键之人,重要之物);五是要抓好培训。
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院。
(五)市卫生局康全德副局长讲话精神
1、关于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医疗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医疗质量安全意识。二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院长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具体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要树立人人抓医疗质量、抓医疗安全的意识,形成人人抓医疗质量、抓医疗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三是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要加强人员培训,包括技术技能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安全意识培训 。五是要抓好重点环节和不安全隐患的自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关于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一是要按照方案扎实开展工作。二是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三是要及时上报信息。
3、关于医院安全、问题奶粉事件处置、地震伤员救治等工作。
二、我县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安排
县卫生局已制订印发了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方案实施。这里,我根据方案,就我县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作简要安排。
(一)目的目标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促进医疗机构管理者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核心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有效防范医疗风险,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降低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
(三)主要内容
1、开展全员医疗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
2、健全院、科两级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和措施,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分析、评价,查找医疗质量安全隐患,针对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3、以医院感染监控、临床实验室质控、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为重点,针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严格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
5、加强临床用血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6、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7、完善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制定重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8、落实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措施和患者安全目标。
(四)实施步骤
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分发动、学习、自查、整改、检查、深化整改和总结六个阶段。
1、发动阶段(10月24日—11月3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职工会议广泛动员,做到人人知晓医疗安全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行动方案及工作计划,成立医疗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医疗安全百日行动深入人心,全面开展百日行动。今天动员大会结束后,各单位立即回去准备,务必在明天(11月3日)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安排动员,完成第一阶段工作,不得拖延,并于11月4日上午10时前向卫生局业务股书面报告动员情况。
2、学习阶段(11月4日—24日) 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以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为主题的学习活动,学习的重点内容是:《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新标准》、《四川省综合医院麻醉科临床麻醉管理规范》、《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引导患者就医工作的指导意见》、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操作规范。同时要组织学习苍卫发[2008]5号文件、苍卫发[2007]20号文件以及局领导有关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讲话、医疗安全典型案例(包括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省卫生厅赵万华副厅长在全省医疗质量与安全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等。县卫生局将在局网站上开辟“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专题栏目,把相关内容挂在网上,请各单位下载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
3、自查阶段(11月25日—12月25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本机构执业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依据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医疗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工作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原因。
4、整改阶段(12月26日—1月15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围绕医疗安全展开相关工作,对医院管理和医疗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落实到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责任人。医院的整改意见要上报县卫生局,接受检查。个人和科室的整改意见,要在院内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院内监督。整改意见不能只是就事论事,要在整改中建立长效机制。
5、检查阶段(1月16日—26日) 县卫生局成立了百日行动督导组,除适时进行督导外,还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百日行动效果进行考核,督导落实,针对问题责成整改。考核内容按照《四川省医院评审标准(试行)》的相关部分标准执行,具体内容包括:院感防控工作、临床实验室管理、临床用血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情况随时抽查,各单位要随时作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6、深化整改和总结阶段(1月26日—2月15日) 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检查情况,再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对本机构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必须彻底整改,务求在整改中建立长效医疗安全预警、反馈和处置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了医疗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行动的领导。各级医疗机构都要成立医疗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于11月5日前上报县卫生局业务股),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行动扎实深入,取得实效。
2、搞好宣传发动。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工作要努力抓好思想发动工作,务必做到医院职工人人知晓,全员参与。要办一期百日行动专栏,将单位行动方案、组织机构以及重要的管理制度等内容予以公示。
3、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医疗机构要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于11月5日前上报县卫生局业务股),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好专项活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4、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百日行动方案和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自我监管,及时研究解决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中心卫生院要负责对片区卫生院的指导和监管,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要加强对个体医疗机构开展百日行动的指导和监管,县卫生局将对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工作适时进行检查督导,对敷衍了事、问题突出的,要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要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情没查清楚不放过,原因没找准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确保行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5、及时报送信息。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工作进度和总结。医疗安全百日行动每个阶段结束后的次日,各医疗机构必须向县卫生局上报上一阶段的工作总结(第一阶段总结于11月4日上午10时前上报)。逾期不报者,视为该阶段工作不合格,重新进行该阶段行动。整体工作结束的当日,必须向县卫生局报送工作总结,逾期不报者视为不合格。同时,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我县医疗安全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6、整理好软件资料。各单位在开展行动中,要注意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形成专卷。每个职工要有学习笔记,记录内容要详细,不能寥寥数字。届时卫生局将检查这些内容。
三、关于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
从我所知道的,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基本是逢会必讲,去年3月27 日的全县卫生工作会议和去年 12月23日的会上我还专题讲了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去年3月20日卫生局还下发了《关于实行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责任制的通知》(苍卫发〔2007〕20号),今年3月7日县卫生局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管理的通知》(苍卫发〔2008〕5号),由此可见卫生局对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但是,我们也发现,卫生局的相关要求 并没有得到切实落实,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医疗单位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对此重视不够,规章制度不健全,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贯彻执行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不安全隐患严重存在,但领导成了“真眼瞎”,这是非常危险的。由于关于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已成老生常谈,该讲的已讲尽了,这里我仅再提醒大家五点(建议):
(一)领导一定要真正地高度重视。要明确自己是医疗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要明确哪怕自己的能力再强,素质再优秀,工作业绩再突出,为单位作的贡献再大,一旦发生安全事件,所有这些都等于零,该受处分的要给予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大家一定要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时刻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把医疗质量与安全作为自己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不发生安全事件。
(二)进一步 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相关规章制度各单位早已都有,但不一定很完善(特别是内容上),回去后一定要组织人员,结合本单位和新形势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卫生局钮富荣副局长讲,他在当院长期间,每年11月份就要组织人员对医院规章制度进行一次修订,使规章制度更加完善,职工更加满意,管理者更加好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是抓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关键。既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抓好每一个环节的监管;又要特别注重关键要害,狠抓重点方面和重点环节的监管。省卫生厅赵万华副厅长在全省医疗质量与安全紧急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的5个重点方面和重点环节(一是重点之事,即急危重症和疑难病员的诊断和诊疗。对急危重症或涉及到多科的病例,要严格实行首科首诊负责制,疑难疾病要及时组织会诊,明确诊断,实施有效治疗,增强护理力量;二是关键之时,在节假日、夜间、交接班之际要配足力量,以应付突发事件,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以免出现脱空断档;三是多事之地,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症监护、急诊、外科、妇产科、儿科、手术室等要加强领导,重点管理;四是关键之人,对急诊人员、外科人员、妇产科人员以及业务技术较差人员要重点教育,重点防范(还有实习生、进修生、新进入人员等)。五是重要之物,要定期对药品器械、急救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使药品器械、急救物品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和临床使用管理,确保临床合理用药、规范用药、安全用药),讲到了点子上,非常重要,大家要认真把握。
(四)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开展培训。一是要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技能;二是要学习法律,让职工知法、用法、守法。卫生局在今年的年度卫生工作考核中,将抽查职工学习笔记、会议笔记,以此为据,考核单位学习、开会的实际情况。
(五)严肃问责,斗硬奖惩。不能将规章制度泡沫化,否则规章制度制定的再好,也是一纸空文,必须严肃问责,奖惩分明,严格斗硬,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抓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
四、关于几项工作和几件紧要之事
(一)关于依法执业
在今年3月26日的卫生工作会议上,我已作了强调,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在5月底前全面彻底地纠正各种违法执业问题。但是,据我们检查,个别单位(包括民营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违法执业问题,一是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二是医务人员超范围执业,三是未经注册或者未变更注册而执业,四是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独立执业等等,还有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出诊、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乱打广告、变相承包科室搞“院中院”等。请各单位按照县卫生局今年3月7日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管理的通知》(苍卫发[2008]5号)要求,自行认真整改,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依法予以处罚,坚决打击违法执业行为。
(二)关于临床输血工作
临床用血工作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来不得半点疏忽大意,但我县医疗单位的输血工作至今仍存在很多问题。前段时间,市血站领导到我县对部分卫生院的临床输血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十分严重,市卫生局医政科欧德贵科长在全市医疗质量与安全紧急会议上未点名的进行了通报,并且会后欧科长专门给我说他说的主要是苍溪。比如,输血前未按规定给病人作相关检查(只查了血型),相关医务人员不知道输血前应作那些检查(只知道要查血型),输血操作不规范,资料记录不全,派病人家属自己取血等等。更为严重的是,检验室冰箱里不是放的制剂药品,而是鸡鸭鱼肉等,检验试剂早已过期而没有更换,个别单位未取得许可在擅自开展输血业务。等等这些,都是很危险的。为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在此再次强调:第一,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开展临床输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资格,取得许可,凡条件达不到标准,未经核准许可的严禁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否则按非法行医论处。第二,凡开展临床输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临床输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一丝不苟地执行操作规程。第三,必须按照要求做好输血前的相关检查,包括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梅毒试验(TRUST)及谷丙转氨酶(ALT)等五项检验,本单位因条件限制不能检查的,必须派专业医务人员将标本送到有资质、能检查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否则将取消其输血资格。第四,必须按要求认真做好输血记录,相关资料填写齐全,不得漏落。第五,检验设备、试剂要定期检查、校验,及时维修、更新,确保检验结果准确。第六,严禁派病人家属到储血点取血的行为。第七,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输血科,中心卫生院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输血科。第八,再次重申:严禁在工作场所放置私人物品,包括放置与本科室工作无关的物品。市卫生局将在11月份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单位迅速认真整改。
(三)关于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院内感染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我县许多医疗机构一直不够重视院内感染管理,这也是很危险的。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院内感染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及《实施细则》、《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建立院内感染控制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重点对象,做好监测工作;加强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
(四)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问题
2002年8月16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逐级报告至卫生部;对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疗机构都应自协商(调解)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经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的,也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患方的要求等。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报告的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医疗机构整改措施;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疗机构报告的内容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医疗机构整改措施;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报告的内容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或者执行情况;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医疗机构整改措施;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此规定按时、如实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医疗纠纷。
(五)关于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
各相关卫生院要加紧实施,11月中旬将召开现场会,到各实施单位参观,中心卫生院要做好指导和督促。由于受地震灾害影响,镇水、回水、五里、烟峰、天观、鞍子6个卫生院可暂缓实施。
(六)做好学校卫生监管工作
疾控人员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要与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密切配合协作,切实履行职责,丝毫不要放松地抓好学校卫生监管工作。至少每周要到学校检查指导一次,检查重点是食品及饮水卫生状况、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对存在的问题要记录在案,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合格。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当地党委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情况。与此同时,也要一并做好辖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确保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关于问题奶粉事件处置工作
目前,各定点单位每天筛查的人数逐渐减少,筛查工作已进入尾声。但是,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制品婴幼儿的筛查治疗要做到一个不漏。据统计,我县3周岁以下婴幼儿为20638人,目前已筛查9853人(不排除有重复筛查的),未到医院筛查的不知其是否食用过含三聚氰胺奶制品。因现在许多孩子的父母在外打工,小孩多由其爷爷奶奶照看抚养,老年人对这些方面的信息不够灵通,相关知识贫乏,难免有食用含三聚氰胺奶制品史的婴幼儿未带到医院筛查的情况。因此,各卫生院的妇幼人员要与乡村医生配合,进村入户进行调查、宣教,动员有食用含三聚氰胺奶制品史的婴幼到定点筛查医院进行检查诊断,切实做到一个不漏。关于这项工作,县卫生局早已发文件作了安排,我也3次在相关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凡哪个地方因宣传动员不到位,贻误了婴幼儿病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必定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请大家一定要把此项工作做好、做扎实。
(八)关于效能建设工作
效能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抓的头号工程,各级各部门都非常重视,组织暗访人员一直在行动,凡被曝了光的,都要予以严肃处理。县卫生局对抓效能建设工作十分重视,早已制定了方案,出台了相关文件,并在很多会议上以及到单位检查时都在反复地讲,打招呼。但是,从最近我们组织人员进行暗访的情况看,发现一些单位工作纪律相当松懈,服务态度极其冷淡,县卫生局已进行了通报。这里我要再次强调的是,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重点抓好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这两个关键点。如果被上级效能监察部门曝了光,肯定要受到严肃处理。
同志们,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是医院一切工作的核心,是医院的生命。各医疗单位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为契机,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落实核心制度,明确工作思路,持续改进和全面提升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顺利发展,构建和谐苍溪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