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县长 王明贵
(2007年10月18日)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简要总结近一年的合作医疗工作,并就2007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和筹集2008年农民参合资金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华兮县长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找准差距,切实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去冬以来,全县合作医疗工作围绕“扩大参合覆盖面,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强化基金和报帐监管”三个重点环节,开展了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合理调整了报账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完善了合作医疗基金和报账管理制度,广大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有所减轻,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今年1—9月,全县已有30.5万参合农民从中受益,报销医药费用1614万元。农民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下降105元;人均报销682元,比去年增加了117元,全县累计有37.8万参合农民享受免费健康体检。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民参合比例仍然不高,目前农民参合率虽然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仍然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各乡镇工作进展不平衡,极个别乡镇农民参合率不到50%;三是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还不够规范,大处方、滥检查等现象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还较严重,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仍然很重。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工作做得还不细,制度执行还不严,监管工作还不到位。今年9月5日,新任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截止2007年6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到2429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4.8%。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2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2.83%。全国新农合制度运行良好,成效显著,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中央决定,从今年开始新农合制度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2007年全国新农合覆盖全国80%的县(市、区),2008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由此可见,国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不是一时的,而是一项长期的惠民工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抓好参合农民体检和2008年筹资工作
参合农民体检和筹资这两项工作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
关于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一是县卫生局、县合管中心要认真抓好体检的组织实施,要督促体检单位认真体检,该体检的项目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漏,不得弄虚作假走过场。二是各乡镇要搞好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该体检的对象必须通知到位。三是明确体检对象。本次体检所覆盖的人群是指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未享受住院补偿且去年没有体检的农民。未参加合作医疗或未连续参加的农民以及城镇居民不能参加免费体检。四是要做好体检档案等软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关于筹集2008年农民参合资金工作。一是明确筹资标准。与往年一样,仍是以家庭为单位每人缴费10元。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农村困难群体,要采取多方筹资的办法,确保其全部参合。二是明确筹资目标。今年的筹资目标就是锁定全县农业人口数,力争实现全覆盖,各乡镇必须全力以赴,在与参合农民签订合约的基础上,落实好这个硬指标。三是严格掌握筹资范围。只有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户口的农民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乡镇不得随意扩大筹资范围。四是做好资金收缴和表证填写工作。2007年参加了合作医疗的名单由各卫生院统一打印好后,交所在乡镇政府筹资使用,续合人员不再新造册(只在表册上作标记即可),新参加的农民需要填写新参合农民登记表。筹资人员必须为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合作医疗专用收据,所筹资金必须及时上缴到县合作医疗基金帐户。由于从2008年起,全县全面实行合作医疗网上报账,农民续合、退合和新参合的数据处理工作必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此后将不能再增加参合人员。各乡镇必须按规定时间将筹资表册交当地卫生院,否则,将严重影响参合农民报账。五是明确筹资责任。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筹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要切实做好配合工作。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让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在外务工农民最大限度地参加合作医疗。
三、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切实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点问题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部门主管、乡镇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开展情况,找准问题,弄清症结,落实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一把手”要经常过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运行情况,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切实做好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工作,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费用结算,做到合理收费和规范收费。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落实到位。县监察局要跟踪问效,督促工作进度。县卫生局和县合管中心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相关规章制度和医疗服务协议,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将合作医疗服务工作纳入医疗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的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目标考核,凡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年度考核两年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对违反合作医疗服务行为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与其奖金、晋升和聘任等挂钩,尤其是对违反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虚报费用或串通参合人员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志们,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和谐苍溪的内在要求。希望全县各级干部坚定信心,真抓实干,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成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