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卫生局
关于切实做好抗洪抢险防病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卫生院,各乡镇防保站,县属医疗卫生单位:
近来,我县持续普降大到暴雨,一些地方山洪暴发、山体滑坡,部分民房受损、生活区被淹、井水被污染,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据有关部门预测,今晚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内还将会出现持续暴雨天气。根据县人民政府7月5日晚8时的召开的抗洪紧急会议精神,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立即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洪涝灾害的潜在危害,迅即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抗洪防病领导小组,并组建应急处置工作队伍,随时准备应对洪水带来的灾害。
二、积极开展防病救灾。各单位要结合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县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场镇的食品、饮水、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各医疗单位要做好伤员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防保站和县疾控中心要切实积极做好汛期灾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三、大力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以肠道传染病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卫生防病知识。各单位及村卫生室要举办一期防治肠道传染病知识宣传专栏。
四、加强疫情灾情监测。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前哨作用,切实开展疫情、灾情的主动监测工作。各地各单位一旦发生灾情、疫情,要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应急办,并积极开展应急抢险。24小时疫情、灾情值班电话: 5222894(县卫生局) 5222812(县疾控中心)。
五、积极准备,防患未然。各相关单位必须储备足量的消毒药品、器械和急救药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与乡村医生、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局保持联系。
200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