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入挖掘整理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事迹的紧急通知》(川卫办发〔2008〕223号)精神,现将报送我县卫生系统上报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及时抓好落实。
一、先进典型报送对象:全县卫生系统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涌现出来的身先士卒的医务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基层领导干部等。
二、先进典型事迹要真实、生动、感人,文字朴实、流畅、逻辑性强,每例典型事迹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三、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进行呈报,确实要有比较典型的事例、且干部职工公认的才填报,以免徒劳无功。凡上报的先进个人,都要经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先进事迹呈报表和事迹材料均一式二份,于7月3日17时前报送到局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刘兆勇,电话:5223027。
2008年7月2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事迹呈报表.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事迹呈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