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2008年上半年即将结束,为准确掌握上半年全县卫生系统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半年来年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早制定下半年工作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请各单位、各股室立即对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写出书面半年工作总结于7月5日前上报县卫生局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自查的主要依据
机关各股室自查的主要依据是《关于分解2008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苍卫发〔2008〕39号);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自查的主要依据是《关于分解2008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苍卫发〔2008〕39号)、《2008年卫生综合目标责任书》和《2008年卫生工作要点》(苍卫发〔2008〕4号);各中心卫生院自查的主要依据是《2008年卫生工作要点》(苍卫发〔2008〕4号)和《2008年卫生综合目标责任书》。
二、几点要求
1、各股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目标自查工作,要组织专人认真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各中心卫生院还要对片区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小结。
2、书面总结内容要包括上半年主要工作措施与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以及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附表于后。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要全面总结,又要突出重点,切忌泛泛而谈或空话套话连篇;相关统计数据要准确、有逻辑性,不得乱编虚报。
3、机关股室总结经分管领导签审、各中心卫生院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经主要领导签审后方能上报。凡不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的单位和股室,年终目标考核扣分。
4、请各中心卫生院接此通知后,迅速通知片区各乡镇卫生卫生院。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