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救灾捐赠药品器械使用与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支援我县抗震救灾工作,上级将陆续向我县发放救灾捐赠药械和帐蓬等物品,为切实加强对救灾捐赠药械和帐逢的管理使用,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救灾捐赠药品器械的管理和使用,落实一名领导具体分管,落实专人具体负责。
二、要建立健全救灾捐赠药品器械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台账,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使用要有详细的登记,包括患者姓名、地址、病情、处方、医嘱等情况。
三、救灾捐赠药品器械主要用于救护因地震灾害导致的病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领取的救灾帐逢必须用于医疗急救,不得挪作他用,谁领取,谁使用,谁保管,谁退回。
五、县卫生局将指派人员对救灾捐赠药械和帐逢等物资管理使用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抗震救灾工作结束后,将组织专人进行审计,凡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