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市卫生厅局会议精神,现将我县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认定条件
1989年12月31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未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医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工作:要求各乡镇、各单位12月11日前完成。
(二)报名工作:全省从2008年2月1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我县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工作:全省将于2008年5月全面完成。考核方式与师承人员实践技能考核相同,仍采取三站式。时间共90分钟,第一站:辩证论治(15分钟),第二站:基本操作(15分钟),第三站:临床答辩:(60分钟)。考核内容:中医占80%,西医占20%。2008年3—4月份市中医管理局将组织考核人员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对立即开展的调查摸底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调查摸底对象(两类人员)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现无执业资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从业人员。
2、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现无执业资格的西医人员。
(二)两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工作
1、讲解表中填写内容。
2、填表注意事项
(1)填表人要签字。(2)有填表人联系电话。(3)加盖单位印章。(4)要求电脑打印,不能人工填写。
3、两种表格的上报工作
(1)由于时间紧迫,各乡镇卫生院可将两个表的内容,以电子表格形式于12月11日前传至县卫生局办公室,QQ号:294731079,纸质表格一式两份,于12月15日前专人送至县卫生局中医股。县城各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县卫生局中医股。
(三)调查摸底工作要求
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既机会难得,又政策性强。而调查摸底工作,又是认定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其中198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又无执业资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认定。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现无执业资格的中医人员和西医人员,本次虽然不作为认定对象,但通过调查摸底,可为上级提供制定政策的依据。所以,调查摸底工作十分重要。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和说明:
1、必须做好文件、政策的宣传。做到符合条件的人员人人知晓。不得缺报和遗漏。特别是个体行医人员和乡村医生。
2、调查摸底对象,以各单位掌握的情况为准,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应作为调查摸底对象,并填报调查表。
3、有效行医资格是指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书。主要包括参加工作的人事档案资料、文件和个体行医证、赤脚医生证、乡村医生证等。
4、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的确定,以县卫生局人事档案资料和证书中从事的专业为依据。
5、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从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包括退休人员),只要本人愿意申报的,均应作为调查摸底对象。
6、凡1989年12月31日前在本单位工作(在册职工),属于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人员现未取得执业资格,且现又未在本单位执业或行医的,只要本人申报,也应作为调查摸底对象。
7、县计生局负责本系统卫技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社保医院负责本院的调查摸底工作,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负责县城个体行医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填好两种表(一式二份),于12月11日前统一送至县卫生局中医股。(表格下载)
8、调查摸底工作中如有不明确的地方,可咨询县卫生局中医股,咨询电话:5225544。
二ΟΟ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