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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至2007年度医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07日  【字体: 】 

 

苍溪县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2006年至2007年度医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苍卫函〔200758号文件精神,经苍溪县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0791日起正式开展我县20062007年度医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我县除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以外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由县卫生局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退休返聘者)。

二、考核周期、内容及办法:

(一)本周期考核的时限为:2006112007930

(二)考核内容: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三)考核办法:

1、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执业注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由所辖卫生院负责,厂、场、校医务室的考核对象由举办单位负责)。考核对象应当自觉报名参加考核,如实填写相关材料,报名时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负责评定的单位应当实事求是地进行评定考核,并在考核材料的相应栏目内负责地填写测评考核意见,然后将考核材料、复印材料和其他表册一并报送辖区内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复核后再报送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复核。

各中心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考核对象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的指导工作。

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的相应单位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专门考评小组,坚持客观、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将结果通知考核者本人并公示。考评前各单位应将考评小组成员及考评办法逐级报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等)的情况等。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各中心卫生院将片区内相关机构中考核对象的考评结果汇总造后与原始资料一并于2007108日前报送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并将汇总表以电子表格Microsoft Office Excel式)上传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县卫校、县红十字医院、县皮防院、县计生站、社保医院、同济门诊部将考核材料直接报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复核,同时向其办公室报送其他相关资料。

2、业务水平测评:

以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2007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占20%,医学专业知识占80%)。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及《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医学专业知识: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类的为相应(临床、中医、口腔)内科学和诊断学;公卫类的为预防医学。

3)考试方式:45周岁以下进行闭卷考试,45周岁以上(包括45周岁)进行开卷考试。

4)考试地点:以片区设立考点,考点设在中心卫生院所在地(陵江片区设在县卫校)。各片区内的考核对象(含计生站、厂场校医务室、社会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中的考核对象)到相应片区考点考试。县红十字医院、县卫校、县皮防院、陵江中心卫生院到陵江片区考点考试。

5)考试结果: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阅卷,成绩将于考试结束20日内公布。不合格者将参加补考一次,补考由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在县城进行。考试成绩将作为业务水平测评依据。

6)考试报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考试人员在负责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的单位报名。在本考核周期内(200611日至2007930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国家职称考试合格者可以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考试,但必须提供其合格证复印件1份。各报名单位将考试报名名册及所提供的复印材料及时报送到辖区内的中心卫生院,各中心卫生院将其名册汇总并把复印材料收齐后在2007930日前报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一并将考试报名汇总表以电子表格Microsoft Office Excel形式)同时上传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县卫校、县红十字医院、县皮防院、县计生站、县社保医院、同济门诊部直接报县医学会办公室。

三、报名考试费:待定。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成立考核小组并有具体人员负责,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完成。同时应组织考核对象学习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苍卫函[2007]58号文件以及本《通知》内容,使所有考核对象明白考核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并进行充分准备。

2、各中心卫生院应做好辖区内考核对象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的指导和复核工作。各卫生院负责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的评定考核单位,由评定考核单位负责传达到考核对象。

3、设置考点的各中心卫生院要安排好考场和监考人员,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各评定考核单位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

5 相关单位不按照本《通知》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或者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以及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报请县卫生局责令改正、并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所有表格复印有效,所有材料必须使用蓝黑钢笔工整书写。《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苍溪县医师定期考核表》每人填写一式两份。

联系人:县医学会医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张永礼

联系电话:0839-8856993

E-mailsccxyxh@qq. comQQ871606088(苍溪县医学会)

通信地址:四川省苍溪卫校办公楼(县医学会秘书处)邮编:628400

 

附件:

1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

2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苍溪县医师定期考核表

3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苍溪县2006-200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名登记表

4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苍溪县2006-200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名统记表  

5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苍溪县2006-2007年度医师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考核汇总表    

 

 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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