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告,和落实上级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县各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在5月19日至21日下半旗志哀,并于5月19日14时28分组织单位或辖区内人员默哀3分钟。在此期间,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各类娱乐活动。
二、县交通局、县农机局负责组织县内各类汽车和船舶于5月19日14时28分鸣笛3分钟。
三、县广播电视局、县文体旅游局、县网络信息和新闻中心、县网管办、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广泛宣传国务院公告,电台、电视台(站)要反复播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停止广播电视的娱乐节目和电视剧、广播剧、电影,媒体的娱乐性广告,并认真做好哀悼日期间宣传报道工作。
四、县文体旅游局、县公安局要切实做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的工作,包括停止网吧、游戏厅、酒水吧、歌城、茶楼、露天啤酒广场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娱乐活动。
五、县公安局、县外宣办要做好县内各网站停止三天娱乐活动和服务工作。从19日零时起至21日24时,各网站娱乐频道和娱乐性音视频栏目一律用哀悼页面覆盖,相关栏目下的其它网页不得开放;各网站的娱乐论坛一律关闭;各搜索引擎的音乐和娱乐视频搜索功能一律关闭;各网站带有娱乐性的广告一律关闭。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网上哀悼活动。
特此通知
中共苍溪县委宣传部
200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