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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合作医疗定点机构自觉规范行为确保参合农民实惠更多

来源:局信息办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04日  【字体: 】 

 

 

为提高参合农民补偿水平,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苍溪县合作医疗定点机构认真按照县卫生局和合作医疗县级经办机构的要求,从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入手,自觉规范医疗行为,充分保障参合农民利益,使参合农民受益程度日渐提高。

县人民医院建立完善了处方评价制度、合作医疗目录外用药告知制度、新特药和贵重药品使用审批制度、病员投诉制度等,每月定期对全院处方进行评价;要求临床医生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比例,每张处方目录外用药不得超出总费用的10%。凡目录外用药超出10%的,按比例分段提高处罚等次,直至暂停上岗执业。

县社会保险医院狠抓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严肃查处滥用抗生素的医生。对抽查出的一名有滥用抗生素行为的医生予以警告和经济处罚;全面盘点清查药品品种,对清查出的可用目录内药品代替的目录外药品不再购进,原则上要求医生使用目录内药品。

文昌中心卫生院落实了一名副院长具体负责对参合农民住院的临床用药、诊疗收费等情况定期督察;制定了院、科、医生用药情况三级排位规定和药品使用不合理的警告处罚规定,定期进行处方评价,将督察、评价的结果与当月奖惩挂钩,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在职工会上通报,违规医生书面检查。

通过各定点医疗机构不断规范自身医疗行为,苍溪县合作医疗农民实际补偿水平明显提高。今年18月,全县已有28.5万农民从中受益,报销医药费用1400万元。农民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下降105元;人均报销628元,位居广元市第一位,高全省平均水平282元,比去年增加了117元。截至831日,全县累计有35.3万参合农民享受免费健康体检。(刘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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