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中心卫生院积极创建无烟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部、全国爱卫办下达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和县卫生局文件精神,龙山中心卫生院认真开展控烟履约工作,积极推进无烟医疗机构建设。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班子全体成员为成员,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院内吸烟管理办法。院长、书记、副院长带头垂范,半个月来严格执行控烟管理办法,充分起到榜样作用,为后来庞大的烟民队伍戒烟给予了信心支持。目前,定制宣传标语、科室内戒烟标识、印发宣传资料和收缴烟台等工作,正在加快展开。(郭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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