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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启动 我县及时作出工作安排

来源:局信息办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12月08日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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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卫生局召开的全市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会会场

    12月6日下午,市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召开,由此拉开了我市中医医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来自县卫生局分管局长和相关人员,市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赵长元、办公室、人事科、医政科、基妇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中医科科长李少生传达有关文件及四川省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精神、安排摸底调查、部署认定工作。就如何抓好此次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副局长康全德要求各地要从思想认识、政策宣传、组织机构建设、严肃纪律等方面切实抓好此次中医医师认定工作。

    苍溪县卫生局及时贯彻全市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7日下午召开了全县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对我县范围内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县卫生系统各中心卫生院以上单位的负责人、县计生局分管领导、县社会保险医院有关人员,以及局中医股、业务股、人事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局党组成员刘国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仕文和雷广贤,县纪委直派县卫生局纪检组级长王兴怀出席会议。

    根据我县实际,我县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局中医股、人事股具体承办,政策咨询电话5225544。

    相关链接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中医、民族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3号),国家为妥善解决《执业医师法》颁布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从业人员的医师资格问题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据悉,在1989年12月31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未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医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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