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中医药管理局以川中医药发[2007]16号文件对2006年前已经建成的35个国家和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复查结果进行了通报,我县继续保持了“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称号。省中医药管理局希望各地进一步完善发展和扶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的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从政策上、投入上、激励措施上推进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我县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2001年12月创建成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2004年11月创建成国家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